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以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以现有股本618,222,8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2,733,424.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根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 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保持不变。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8,222,8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13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咨询联系人:刘同科、江建
咨询电话:0576-86183899、86183925
传真电话:0576-86183897
七、备查文件
1.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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