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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4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中的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二、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天台山二期100MW风电项目的议案》。本议案中的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中节能天台山二期1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天台山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3,936.89万元(不含送出工程)。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风电)作为天台山二期项目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公司随着建设项目进度的用款需求对四川风电逐步增加资本金,增资总额不低于14,787.38万元(不低于国家核准总投资的20%)。

  (三)同意以公司或四川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总额不高于59,149.51万元(不高于国家核准总投资额的80%),用于天台山二期项目的建设。

  (四)如果以四川风电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9,149.51万元,同意在该项目建成以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天台山二期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收费权质押、担保手续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52)。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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