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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0-07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配股的顺利推进,公司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已经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度配股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的议案》。本次A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46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23号文核准。

  2、本次A股配股简称:招证配股;配股代码:700999;配股价格:7.46元/股。

  3、本次A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0年7月10日(T+1日)至2020年7月16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4、本次A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A股股票停牌,2020年7月17日(T+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2020年7月20日(T+7日)刊登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A股股票复牌交易。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20年7月7日(T-2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招商证券A股配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6、本次A股配股上市时间在A股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一、本次A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A股配股以本次A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9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公司A股总股本5,719,008,149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715,702,44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Best Winner Investment Limited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招商证券配股为A股、H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其中A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8.05亿元,H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资本中介业务、资本投资业务、补充营运资金,具体情况为:

  6、配股价格:7.46元/股,A股配股代码为“700999”,A股配股简称为“招证配股”。

  7、A股配股募集资金金额:本次A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8.05亿元。

  8、A股配股发行对象:

  截至本次A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9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招商证券A股的全体股东。

  9、A股配股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10、A股配股承销方式:代销。

  11、本次A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1: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A股配股的认购方法

  1、A股配股缴款时间

  2020年7月10日(T+1日)起至2020年7月16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A股配股认购权。

  2、A股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999”,配股简称“招证配股”,配股价格7.46元/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配股缴款期内,招商证券A股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A股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A股数量限额。原A股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人:吴慧峰

  联系电话:0755-8294 366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 3699

  特此公告。

  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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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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