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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0-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7月3日以本公司OA系统、打印稿、电子邮件、微信方式等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表决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应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优化和完善总部管理职能,同意调整公司总部职能机构如下 :

  1、设立智能制造与信息化部,承接信息化管理职能的基础上,负责统筹智能引领、科技赋能的职责,负责公司智能化发展的规划、管理和推动,组织推动公司数字化建设与转型和参与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与运维,加快提升公司智能化水平。

  2、设立公司EHS部(环境、健康、安全),承接安监室管理职能的基础上,负责统筹公司环境健康安全的保护与监督、隐患排查与治理、节能减排和清洁文明生产、安全环保健康宣传与培训等管理职责,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环境治理、职业健康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3、撤销企业管理部,绩效管理职能并入公司人力资源部。

  4、设立公司党委宣传办公室,与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公司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管理职责;负责新闻宣传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对外宣传、推广、媒体报道管理、公司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舆情管理职责;协助、配合党委开展工作;统筹协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等教育工作;公司要求的其它工作。

  (二)表决通过《关于分离移交对外供水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解决公司建福水泥厂建厂初期对周边村民无偿供水的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农工关系,有效解决当地居民用水和生产用水问题,参照原“三供一业”分离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同意分离移交对外供水业务,有关情况如下:

  1、分离移交方案

  (1)移交内容:将公司建福水泥厂、永安建福公司厂区对外供水设施及原供水区域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的供水业务及相关责任移交给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包括对曹远镇坑边村、水尾村、吴家坊村和樟林村的供水责任。

  建福水泥厂移交设施作价466,572.55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净值,下同),永安建福公司移交设施作价191,818.67元,由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开具“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给移交方。

  (2)永安建福公司通过“支持永安市曹远镇乡村振兴工作”,向永安市人民政府捐赠人民币1200万元,供曹远镇政府承接原建福水泥厂对周边村庄的供水业务之用。捐赠资金转入永安市财政局账户,并由其开具“福建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给捐赠方。

  (3)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供水单位对建福水泥厂、永安建福公司生产用水的供给应给予优惠,确定首次供水价格,后续水价格若有调整须双方协商,但提价必须与永安市工业用水价格同步调整,并且不高于永安市工业用水水价调整幅度。

  2、对公司的影响:

  (1)彻底解决公司建福厂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提高核心竞争力。

  (2)消除建福厂没有对外供水资质对外供水的隐患。

  (3)本次无偿移交供水系统资产和捐赠,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1265.84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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