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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转股代码:191558         转股简称:日月转股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为公司自身,公司履行完毕必要的审议程序后,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本项目对应的人民币35,9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注销了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1号)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90元,共计募集资金97,9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69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52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36,792.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于 2016年 12月 2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 3月 13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于 2020年 1月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年 1月20日与日星铸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用帐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和日星铸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账号:39152001046666669、39152001048888899)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且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继续使用,2020年7月13日,公司与日星铸业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日星铸业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综合服务申请表;

  2、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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