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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长力”)、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鸥”)、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岩”)、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重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方大长力、宁波海鸥、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济南重弹等银行授信7.7亿元提供信用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重庆红岩以重庆红岩资产对本次公司为重庆红岩的担保共计2亿元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济南重弹以济南重弹资产对本次公司为济南重弹的担保5000万元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长力”)、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鸥”)、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岩”)、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重弹”)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如下:

  其中,重庆红岩以重庆红岩资产对本次公司为重庆红岩的担保共计2亿元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济南重弹以济南重弹资产对本次公司为济南重弹的担保5000万元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悬架集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汽车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汽车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扭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金属制品研发、制造、加工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悬架集团经审计(合并后)的总资产118,172.68万元,负债59,756.21万元,资产负债率50.57%,营业收入126,861.51万元,利润总额-6,933.12万元。

  2、方大长力系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整,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模具、金属制品研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方大长力经审计的总资产32,730.37万元,负债4,837.93万元,资产负债率14.78%,营业收入34,734.43万元,利润总额-2,028.01万元。

  3、重庆红岩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壹亿壹仟玖佰零捌万壹仟叁佰元整,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主要从事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钢板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红岩经审计(合并后)的总资产56,851.79万元,负债25,921.19万元,资产负债率45.59%,营业收入72,130.47万元,利润总额-2,432.18万元。

  4、济南重弹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捌拾万元整,注册地:山东省章丘市,主要从事汽车钢板弹簧、横向稳定杆、空气悬挂、导向臂、油气悬挂、举升缸及汽车零部件(不含整机)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济南重弹经审计的总资产22,549.85万元,负债10,500.33万元,资产负债率46.56%,营业收入32,581.24万元,利润总额-804.31万元。

  5、宁波海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从事矿产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波海鸥经审计的总资产130,327.57万元,负债42,411.22万元,资产负债率32.54%,营业收入324,989.83万元,利润总额73,114.19万元。

  三、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重庆红岩、济南重弹以资产提供了反担保。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2,400万元(含公司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2%。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3,360.8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8%。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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