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静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静股份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4677162087F),本次交易涉及购买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巨星农牧有限公司(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变更而成,以下简称“巨星农牧”、“标的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振静股份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巨星农牧成为振静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振静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项待完成:
1、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对价,并就新增股份向中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及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3、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对巨星农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振静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应继续履行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各项承诺;
5、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上市公司尚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等手续。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实施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重组已经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重组已具备实施条件;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振静股份现合法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资产过户行为合法、有效;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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