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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监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尹师州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十九)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在前述期限内,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的,则有效期延续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之日止。”修改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其他内容均未修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中授权期限“(十)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四)、(五)、(九)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余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修改为“(十)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四)、(五)、(九)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余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其他内容未修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附件《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十九)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在前述期限内,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的,则有效期延续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之日止。”修改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其他内容均未修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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