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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0-091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发行人”或“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高华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高盛高华证券和中天国富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6月)》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欣旺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如下问题: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1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先行协商,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2,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12,000万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3,6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欣旺达公开发行11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欣旺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7月14日(T日)结束。

  根据2020年7月10日(T-2日)公布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欣旺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欣旺转债本次发行112,000.00万元,共计发行1,120.00万张,发行价格每张100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7月14日(T日)。

  二、发行结果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欣旺转债总计为8,052,302张,即805,230,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1.90%。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欣旺转债总计为3,147,690张,即314,76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8.10%,网上中签率为0.0063610473%。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49,483,832,050张,配号总数为4,948,383,205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4948383205。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7月15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20年7月16日(T+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欣旺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能且仅能购买10张(即1,000元)欣旺转债。

  (三)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欣旺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7月10日(T-2日)在《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综合楼1楼、2楼A-B区、2楼D区-9楼

  电话:0755-27352064

  联系人:曾玓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电话:010-6655147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1807-1819室

  电话:010-6627333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4、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电话:0755-2877796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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