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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C26版)

  股票简称:慧辰资讯                                   股票代码:688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资讯”、“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前5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1.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1.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1.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截止2020年7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13倍。本次发行市盈率为41.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四)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1,688.3754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7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五)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2017-2019年)内,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有所增加,且2017至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3.79%和6.58%。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分别为42.40%、18.89%,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73%、47.15%和52.54%,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均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152.51万元、17,304.87万元和20,573.41万元,其中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653.28万元、1,946.50万元和3,576.65万元,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13.60%、11.25%和17.38%;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分别为2.95、2.45和2.03。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原因为大客户收入报告期内持续增长,同时部分大客户回款周期较慢所致。公司已经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客户出现偿债风险,将给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应收账款的增长使得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增加,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

  (二)信唐普华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信唐普华为发行人参股公司,是一家主要面向政府信息化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软件开发、软件产品销售及数据智能应用的服务商,发行人持有信唐普华股权比例为48%。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信唐普华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分别为7,066.73万元、7,746.99万元和9,183.63万元,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投资收益分别为202.73万元、680.25万元和1,436.64万元。

  报告各期信唐普华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090.62万元、3,992.91万元和5,873.69万元,收入增长率为29.19%和47.10%,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24.24万元、3,134.50万元和6,034.46万元,应收账款增长率分别为62.90%和92.52%,期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26%、78.50%和102.74%,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原因为信唐普华承担的项目以政府和大型国企央企信息化项目为主,此类项目受财政预算和审批流程影响,通常每年2-3季度左右进行项目招标,3-4季度集中施工交付,年底前完成验收,使得第四季度收入显著高于其余季度,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因此信唐普华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导致应收账款减值,进而影响整体业绩的风险。若未来信唐普华业绩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投资收益下降,并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三)汇知意德和上海瑞斡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2015年收购汇知意德、2016年收购上海瑞斡,均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价格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商誉2,148.17万元,其中收购汇知意德形成商誉603.19万元,收购上海瑞斡形成商誉1,544.98万元。报告各期,汇知意德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45.41万元、407.25万元和482.73万元;上海瑞斡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08.79万元、770.85万元和747.01万元。2019年汇知意德实现营业收入5,390.08万元,收入增长率为18.12%,毛利率为26.95%,上海瑞斡实现营业收入2,670.49万元,收入增长率为27.70%,毛利率为60.26%,若未来汇知意德和上海瑞斡业绩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发行人商誉减值,并对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利润等业绩产生影响。

  (四)数据使用合规的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产品和解决方案,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涉及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为了向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分析服务,在客户和受访人许可的情况下,公司会采集受访人必要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立法趋势,针对数据的汇集与分析应用等行为,例如即时位置状态、交易和浏览行为等信息聚合,对企业的数据合规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主要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及信息数据安全等方面。因公司所处的数据分析行业系新兴发展行业,行业内的监管政策和个人隐私保护政策仍具有不确定性且日益加强,在未来公司业务开展中,仍不能完全避免因立法或监管政策的发展变化而引发数据合规方面的潜在法律风险。

  此外,一旦公司员工违反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要求,或数据合作方、客户因违反协议约定或基于其他自身原因造成了数据的不当泄露或使用,或因遭到恶意软件、病毒的影响或受到大规模黑客攻击造成数据泄露、损失,将可能因侵犯个人隐私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用户投诉,或因侵犯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相关权益导致诉讼或仲裁等纠纷,进而可能会对公司声誉及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龙通过良知正德间接控制公司30.17%的股份,通过聚行知间接控制公司4.50%的股份,通过承合一间接控制公司2.2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6.90%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856.8628万股,本次发行后,赵龙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降至27.67%,由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且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发行人存在上市后被潜在投资者收购控制权的可能性,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发展战略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不确定性。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6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96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慧辰资讯”,证券代码“688500”。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427.4510万股,其中1,688.3754万股股票将于2020年7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7月16日

  (三)股票简称:慧辰资讯

  (四)股票扩位简称:慧辰资讯股份公司

  (五)股票代码:688500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7,427.4510万股

  (七)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856.8628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88.3754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739.0756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92.8431万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235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56,443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选取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5、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0年4月30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20年6月1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6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7,427.451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1,856.8628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

  4、市值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34.21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7,427.4510万股,发行完成后市值为25.41亿元,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规定。

  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6,321.57万元和6,158.06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规定。2019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38,393.94万元,符合“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规定。

  5、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良知正德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其持有公司30.1651%的股份。

  赵龙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赵龙先生通过良知正德间接控制公司30.17%的股份,通过聚行知间接控制公司4.50%的股份,通过承合一间接控制公司2.2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6.90%的股份。

  赵龙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北京慧聪国际资讯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经理、IT研究所所长、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院院长。2009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马亮、王驰、韩丁。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债券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限售安排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承诺: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上市之前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人在其上市之前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四、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2个员工持股平台,即聚行知和承和一,合计持有发行人3,750,000股,详细信息如下:

  (一)聚行知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聚行知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聚行知合伙人、任职、出资比例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承和一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承合一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承合一合伙人、任职、出资比例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员工持股平台聚行知、承合一均承诺: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执行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5,570.5882万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6.862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六、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一)保荐机构子公司名称: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二)与保荐机构的关系: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三)获配股数:92.8431万股

  (四)获配金额:31,761,624.51元

  (五)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5.00%

  (六)限售安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856.8628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4.21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41.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19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82元(按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5.59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按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3,523.28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1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7月13日止,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68,628股的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21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计人民币635,232,763.88元,在扣除不含增值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60,402,763.88元,其中股本人民币18,568,628.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41,834,135.88元。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7,483.0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根据“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10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上市公告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0.28万元。

  十一、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7,253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928,431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056,500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3419284%,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7,049,811股,放弃认购数量为6,689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583,697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0,583,697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689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101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0)第0059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0年1至6月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合理预计2020年1至6月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预计2020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约14,500万元至15,500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约6.00%至12.00%;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00万元1,300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约11.00%至18,0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00万元1,300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约11.00%至18,00%。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业务订单量有所减少,进入二季度后业务有所恢复。预计2020年1-6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上述2020年1至6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二、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和监事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本保荐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和《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等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发行人具备《证券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保荐人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李艳梅,女,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行业组高级副总裁,MBA、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主要负责或参与了中文在线、中科金财、同方股份、机器人、中国软件、永辉超市、沧州明珠等多个再融资项目,神州泰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以及英利汽车、麒麟网络、鲁南新材、步长制药、新大新材、哈尔斯等多个IPO项目。

  马孝峰,男,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行业组副总裁,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主要负责或参与首都在线、圣邦微电子、超图软件、捷顺科技等IPO项目,以及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青岛双星再融资项目等。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良知正德企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承诺:

  (1)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慧辰资讯上市后6个月内如慧辰资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慧辰资讯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慧辰资讯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慧辰资讯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慧辰资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将不减持所持慧辰资讯股份。

  (4)本公司在持有慧辰资讯股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每年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慧辰资讯股票的发行价。本公司减持慧辰资讯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慧辰资讯首发前股份时将明确并披露慧辰资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慧辰资讯持续稳定经营。

  (6)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7)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龙承诺:

  (1)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上市之前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人在其上市之前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慧辰资讯上市后6个月内如慧辰资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慧辰资讯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慧辰资讯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慧辰资讯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慧辰资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慧辰资讯股份。

  (4)本人在持有慧辰资讯股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每年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慧辰资讯股票的发行价。本人减持慧辰资讯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人在慧辰资讯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6)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慧辰资讯首发前股份时将明确并披露慧辰资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慧辰资讯持续稳定经营。

  (7)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8)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9)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慧辰资讯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平台承合一(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聚行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慧辰资讯上市后6个月内如慧辰资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慧辰资讯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慧辰资讯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慧辰资讯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慧辰资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合伙企业将不减持所持慧辰资讯股份。

  (4)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慧辰资讯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每年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慧辰资讯股票的发行价。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首发前股份时将明确并披露慧辰资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慧辰资讯持续稳定经营。

  (6)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7)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发行人股东上海琢朴承诺:

  (1)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慧辰资讯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减持时慧辰资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发行人股东金石灏汭、三峡金石承诺:

  (1)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下转C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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