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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82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与民生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0年7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摇号中签结果和《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股票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203栋3楼主持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50,796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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