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4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7月14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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