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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ST奋达   公告编号:2020-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公司回购注销文忠泽、张敬明、董小林、深圳市富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富众达”,以下合称“富诚达原股东”)业绩补偿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奋达科技”)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文忠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富众达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0.74%,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335号)(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富诚达2017年至2019年的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富诚达原股东须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的有关约定,向奋达科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020年5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对业绩补偿纠纷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书>的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富诚达原股东签署了《协议书》,对解决2019年度业绩补偿争议纠纷达成和解,公司和富诚达原股东同意按2017-2019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3.12亿元为基础进行补偿,补偿金额1,779,888,888.89元。富诚达原股东以注销股票和返还现金红利作为对价来支付上述补偿金额,其中公司以人民币一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奋达科技股票203,096,652股,富诚达原股东返还现金红利8,668,413.86元。

  近日,公司已实施完成上述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2,027,764,27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824,667,620股,文忠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富众达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文忠泽持有奋达科技的股份比例由4.82%减少至0.6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富众达持有奋达科技的股份比例由0.39%减少至0.06%,文忠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富众达合计持有奋达科技的股份比例减少至0.74%,持股比例低于5%,不再是奋达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回购注销前,肖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5.66%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肖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9.74%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文忠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富众达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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