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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振生先生主持。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2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共计不超过260万张。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3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①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联诚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诚精密”股份数量乘以3.1862元(即每股配售3.1862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1,60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600,000张,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100%。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21”,配售简称为“联诚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联诚精密”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②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921”,申购简称为“联诚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7月1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 网上发行: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诚精密股份数量乘以3.1862元(即每股配售3.1862元面值的可转债),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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