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4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之日起一年。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一、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05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定期保本理财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05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近日公司已赎回上述收益凭证理财本金2,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3.12%,获得理财收益107,704.11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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