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7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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