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7月13日、7月14日及7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本公司核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7月13日、7月14日及7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本公司核实,未发现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本公司核实,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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