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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召集,并于2020年7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崇和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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