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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3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宝股份,证券代码:002705)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年7月14日和7月15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3.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近期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该事项目前仍处于论证筹划阶段,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详见2020年7月16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确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特做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第二点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持续专注于主业,2020年上半年销售实现稳步增长,预计公司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上半年增长25%左右,预计公司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6,063.86万元—43,276.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80%。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0年上半年业绩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详见2020年7月15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28)。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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