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113 股票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16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9月4日工商登记名称变更为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维投资”]关于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交易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4月,通维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40,0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2019年4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6月15日(详见公司公告:2019-031)。2020年4月15日通维投资就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将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20年7月15日(详见公司公告:2020-049)。2020年7月15日,通维投资就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再次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将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21年7月15日。
通维投资与邹春元、廖新辉互为一致行动人。截止到本公告日,通维投资、邹春元、廖新辉三方共持有公司股份185,982,191股,占公司总股本(1,141,481,073股)的16.29%。其中质押股份185,982,191股,占三方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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