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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6日证监许可【2020】513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3、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4、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3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3年的年度对日止。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21日止(含周六、周日)。

  7、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8、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各销售网点或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13、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购买事宜。

  14、在募集期间,如出现增加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平衡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对于单笔认/申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短持有期为3年,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3年的年度对日止。3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3年后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将面临不能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因此本基金可能间接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等风险。并且,由于本基金可以投资于QDII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日、支付赎回款项日以及份额净值公告日等可能晚于一般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天弘永裕平衡养老三年;

  基金代码:009385。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3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3年的年度对日止。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方式

  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八)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为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21日止(含周六、周日),本基金于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认购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5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0.5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50%)=9,950.25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50.25=49.75元

  认购份额=(9,950.25+5.50)/1.00=9,955.75份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21日止(含周六、周日)。

  2、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于T+2日通过原申请网点或者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资者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原申请网点或者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3、认购的限额

  (1)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并及时公告。

  (五)发售机构

  1、本基金发售机构详见本公告“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的“本基金的销售机构”部分。

  2、如在募集期间新增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办理个人投资者的申请预录入)。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卡(储蓄卡)复印件;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4)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能力测试问卷》;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为与基金账户开户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及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开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一式两份;

  2)提供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

  3)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及被授权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投资管理人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签章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一份;

  5)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人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6)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者风险告知及确认函》;

  7)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请根据《开放式基金开户业务申请表》中税收居民信息问题进行提供)

  8)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非自然人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对应证明文件;

  9)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10)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提供营业执照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可不提供此项);

  1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2)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的复印件;

  1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4)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5)提供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为与基金账户开户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加盖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2)普通投资者如有以下情形,则需另外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认/申购基金产品高于自身风险测评的风险等级时,提供投资者本人签署的《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康路支行

  银行账号:0302011229300234825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110000156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份额名称或基金代码。

  (2)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3)投资者因上述情形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的有关业务规则和注意事项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

  7、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手续,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或说明为准。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3、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成立时间:2004年11月8日

  客服电话:9504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兴业银行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三)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95046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21

  电话:(010)83571789

  联系人:周娜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包括天弘基金官方网上直销系统(www.thfund.com.cn)、天弘基金APP等。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办理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18001102931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10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人代表:李兴春

  电话:18901780806

  联系人:陈洁

  客服电话:400-921-77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人代表:吴强

  电话:13675861499

  联系人:吴杰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1504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17721005485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话:186-1170-5311

  联系人:丁姗姗

  客户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人代表:郭坚

  电话:15921301165

  联系人:程晨

  客服电话:400-866-6618

  网址:www.lu.com

  (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人代表:肖雯

  电话:13430246009

  联系人:黄敏嫦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人代表:钟斐斐

  电话:15910450297

  联系人:侯芳芳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站:www.ncfjj.com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13661870024

  联系人:徐超逸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人代表:洪弘

  电话:18502354557

  联系人:文雯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11)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12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4130322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热线: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2008号中国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祁昊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0F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18602191860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陈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cn

  (1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 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人代表;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1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联系人:孙琪虹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四)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薄贺龙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罗佳、张振波

  联系人:罗佳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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