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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16:00分,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75名,代表股份1,966,451,5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826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代表股份1,556,708,7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1534%;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59名,代表股份409,742,7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673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2、发行时间及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3、发行期限及品种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4、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6、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9、上市场所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10、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59,99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192%;反对:6,4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75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0,904,6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0086%;反对:25,536,8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9863%;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461,15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5.64846%;反对: 25,536,8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34592%;弃权: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0,578,8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8429%;反对:25,862,7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152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135,3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5.46542%;反对: 25,862,7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52896%;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枳君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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