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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陆金所基金”)、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禄基金”)、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同花顺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0年7月21日起,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东莞农商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渤海证券、财通证券、大通证券、东北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恒泰证券、华安证券、华融证券、华西证券、江海证券、开源证券、南京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新时代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天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上海陆金所基金、深圳众禄基金、浙江同花顺基金开始代理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业银华”;基金代码:161838)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35.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4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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