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1日通过通讯加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成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