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5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公司董事长刘鸣鸣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922%),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披露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分别收到刘鸣鸣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鸣鸣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326,205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9841%,已超过其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现将其目前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刘鸣鸣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刘鸣鸣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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