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7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363 号)(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要求在2020年7月13日前作出回复并披露,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和年审会计师、律师对《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公司已于前期发布《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目前,大部分问题的回复均已完成,仍有少量问题的回复需要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2020年7月17日前回复《年报问询函》并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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