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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20年6月19日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0号)。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委派吴仁军先生、王胥覃先生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接到中信证券通知,由于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原保荐代表人王胥覃先生拟离职,中信证券拟委派保荐代表人李威先生接替王胥覃先生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吴仁军先生、李威先生。

  附:李威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

  附:李威先生简历

  李威,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海印股份资产证券化、海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天润控股重大资产重组、天润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兰州黄河重大资产重组、招商蛇口吸收合并招商地产并上市、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汤臣倍健跨境收购LSG、美的集团换股吸收合并小天鹅、通达电气IPO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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