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4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3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李剑锋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6人,步国旬董事、李小林董事、陈峥董事、代士健董事、孙隽董事、吴斐董事、李心丹独立董事、张宏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吴捷监事、闻长兵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徐晓云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选举李剑锋先生、陈峥女士、夏宏建先生、陈玲女士、肖玲女士、金长江先生、毕胜先生、成晋锡先生、薛勇先生、李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曙明先生、李心丹先生、李明辉先生、张宏先生、董晓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2、本次会议选举秦雁先生、黄涛女士、田志华先生、周坚宁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高金余先生、穆康先生、胡晨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雷丹丹、周宇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证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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