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开展信托融资所涉及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金额以北京电控担保的金额为限,不超过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整(小写:¥750,000,000.00元)。此前,公司对北京电控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计划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以北京电控担保的金额为限,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整(小写:¥2,500,000,000元);公司对北京电控为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以北京电控担保的金额为限,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柒亿元整(小写:¥1,700,000,000元)。
本次担保为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关联人回避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七位董事中,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和张玉伟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宁旻先生,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伏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投了赞成票。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信托融资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所持的物业开展信托融资,取得不超过 7.5 亿元的信托贷款。上述融资事项除由电子城有限提供物业抵押外,公司为电子城有限不足以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为实现信托融资的信用增级,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为上述差额补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
现根据《北京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本次反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7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北京电控就上述信托融资所涉及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而提供反担保,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反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电控基本情况
北京电控信用等级为AAA。
(二)北京电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上述2019年12月31日及2019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3月31日及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北京电控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电控持有公司45.49%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订的《担保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北京电控对公司所负有的对电子城有限账户内资金无法偿还当期融资本息且公司亦未按照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北京电控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整(小写:¥750,000,000.00)。
3、担保服务的费用
担保费率为信托融资金额的0.9%/年。
(二)公司向北京电控提供的反担保
就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公司拟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同意由电子城有限将《抵押反担保承诺函》附件《抵押物清单》中所记载的房地产作为反担保向北京电控设定抵押。
2、因双方均为集团内企业,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双方同意在电子城有限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关资产进行反担保时,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登记以及公证等环节的操作。已经作为反担保的资产,在北京电控的担保责任未解除之前,在未征得北京电控同意的情况下,电子城有限不得自行进行处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北京电控担保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伏军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将《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反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以所持的物业开展信托融资(拟取得不超过7.5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融资事项除由电子城有限提供物业抵押外,公司为电子城有限不足以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同时由北京电控为上述差额补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公司为此向北京电控提供反担保。本事项有利于电子城有限顺利开展信托融资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决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 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总额为154,317.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12,6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36%;除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拟签订的《担保服务协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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