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牧原股份”)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情况说明
1、新增原因
鉴于全资子公司河南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肉食”)及其子公司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中将增加屠宰加工涉及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同时公司研发设计的楼房猪舍投产后,房屋及建筑物将增加楼房猪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屠宰加工相关设备和楼房猪舍的规划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具体情况:
本次新增会计估计自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新增会计估计执行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会计估计执行时间以牧原肉食及其子公司和楼房猪舍投产运营时间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屠宰厂和楼房猪舍尚未投产运营,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新增会计估计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屠宰加工设备及房屋、楼房猪舍的折旧年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屠宰加工设备及房屋、楼房猪舍折旧年限的确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理的。相关折旧年限的确定有利于提升公司成本核算的准确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屠宰加工机器设备及房屋、楼房猪舍折旧年限的确认,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后的会计估计将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相关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确认。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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