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萌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六个方面任务举措,在加大开放创新力度方面提出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家高新区作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在优化产业结构、巩固优势地位,提升影响力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质量、效率和动力支撑,让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高新区提供了区域经济创新驱动的支撑。数据显示,高新区贡献了全国三分之一的研发投入,高新区的研发经费支出占区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是全国该比值的三倍。在高新区内,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效推动了区域的科技创新步伐,引导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新区肩负着产业孵化的重担,中关村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武汉东湖光电子产业集群等都是脱胎于高新区的襁褓才得以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集群,这有效弥补了我国产业结构的短板。其三,从金融市场上来看,高新区受到了一大批创业风投机构和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青睐,有效帮助资本市场反哺实体经济,提升了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
从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来看,国家高新区如何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盘和林表示,首先,要充分发挥高新区的产业孵化功能。其次,要充分利用高新区的资本集聚功能。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往往涉及了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企业引进等方面。高新区的建设能够吸引大量创投机构和金融机构,有助于直接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有效引入资本市场的力量来促进实体经济的繁荣发展。另外,高新区往往是“软环境”,即营商环境、制度环境等改善的“排头兵”,一系列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等政策往往都是先从高新区开始,可以说,高新区能够快速落实各项为企业减负政策,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意见》还提出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盘和林认为,国家高新区对于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科技进步和供给侧改革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需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打好“基础”,除了传统的交通设施、电力设施以外,还要充分关注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给区域内的企业创新给予足够的扶持力度,包括创新补贴、抵税扣税、费用减免等,让企业轻装上阵。二是要根据区域比较优势推动创新发展的细分产业,比如农业大省要大力推动农业创新,拉长农产品生产价值链,促进农产品深加工;沿海、科技水平较高的区域要大力推动互联网经济、电商平台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计算机产业等产业的竞争力。三是充分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除了通过政策倾斜等吸引企业入驻高新区外,更要充分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广泛开展创新金融产品,向金融市场靠拢。最后,政府要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让企业在区域创新增长极建设中“唱主角”,优化政企关系,共同为区域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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