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协商一致,自 2020 年7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蚂蚁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蚂蚁基金的相关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蚂蚁基金已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一)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二)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三)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四)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开放互相转换。
(五)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六)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七)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八)当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九)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三、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一)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二)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的未付收益或部分转出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按转换比例结转的 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四、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一)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二)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四)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时,需遵循蚂蚁基金的相关规定,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蚂蚁基金规定为准。
(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减少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范围,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5-8888
公司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了解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需自行负担。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