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年6月1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9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0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相关内幕消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形。
4、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情况
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变为91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保持5,150.00万份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4,650.00万份调整为4,610.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由500.00万份调整为540.00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与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授予的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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