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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3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20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忠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2.37元/股调整为1.92元/股;尚未解锁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1.81元/股调整为1.36元/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2、全部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相比2014年,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高于78%,为478.30%。

  4、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本次122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标准。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122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2、全部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相比2014年,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高于78%,为478.30%。

  4、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本次9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良好”等级或以上标准。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18年度公司10名激励对象考核成绩为“合格”,本次解锁比例为80%,对上述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四个解锁期剩余20%部分合计23.2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考核成绩为“不合格”,对其所持有的第四个解锁期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公司将对上述共计30.7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的马青伟、预留授予的姚科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二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忠海因担任公司监事不属于《激励计划》所规定激励对象的范围,故公司将对刘忠海首次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的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的名单无误,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共计258.25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监事刘忠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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