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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86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今日披露公告,称将延期回复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另根据投资者反映,经查询公开信息,发现你公司存在法律诉讼和资产被冻结查封等重大信息未披露的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有关规定,请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经查询公开信息,发现你公司主要子公司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和孙公司的大量涉诉案件未披露,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票据纠纷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条、第11.1.2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上述标准,或相关诉讼和冲裁对其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你公司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尽快按要求披露相关涉诉案件的具体情况。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和孙公司等重大诉讼和冲裁事项进行详细梳理,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经查询公开信息,发现你公司主要子公司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和孙公司股权已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1.12.5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出现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披露。

  你公司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尽快按要求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详细情况。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情况进行详细梳理,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关于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违约债务的诉讼和仲裁、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实质和可收回性、应收账款等多项事项。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等应当高度重视我部对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及时回复问询,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有关内容进行说明,保证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你公司独立董事应当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核实,对于明确达到披露标准但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和冲裁、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等事项,应当履职尽责,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等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尽快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并最晚于2020年7月27日之前,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工作函》所述事项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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