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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8,4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京基集团质押公司股份218,400,000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的10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函》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京基集团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所质押的本公司股份。

  4、京基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6、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元,%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偿债风险分析

  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京基集团各类借款总余额为439亿元。京基集团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16.5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66.55亿元;

  京基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或因借款引发的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京基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8、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为京基集团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8.6亿元提供担保,京基集团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9、京基集团高比例质押股份的主要原因系用于置换收购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9.12%股权交易价款中超过自有资金投入的部分,截至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京基集团将加快资金回笼,拓宽融资渠道,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在面临平仓风险时及时采取以自有资金偿还或重新质押等方式归还借款,避免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10、京基集团于2020年5月与公司发生关联借款,根据借款协议,公司向京基集团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0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化5%。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偿还利息;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首笔款项到账日起12个月;担保措施: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公司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通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质押证券信息。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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