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20-03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有归先生(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978,372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股份的原质押及冻结情况

  (一)2019年8月2日,江有归先生将持有的9,300,000股股份质押给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号)。

  (二)2019年12月19日,江有归先生所持31,475,712股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8号)。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的具体情况

  根据江有归先生于2020年7月20日提交的《关于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质押告知函》,江有归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基本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江有归先生于2019年8月2日质押给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9,300,000股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二)解除冻结情况

  江有归先生于2019年12月19日被冻结31,475,712股股份中的15,737,856股已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三、股东剩余股份被质押及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江有归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质押及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