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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双星;证券代码:000599)于2020年7月16日、7月17日、7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并核实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0年7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与青岛城投集团以及启迪科技城、融合控股、鑫诚恒业三名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平台签署了《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引入具有支持双星快速发展所需关键资源的战略投资者,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和放大效应,尽快把双星集团打造成为以轮胎为核心,集橡胶、人工智能及高端装备、废旧橡塑绿色生态循环利用产业及模式创新于一体的独具特色的千亿级规模的世界一流企业。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0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混改项目签署协议的公告》。

  3、2020年7月13日,公司接到双星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的信心和长期的投资价值,助力公司更快更好的发展,双星集团计划自2020年7月14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约1315万-1645万股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6%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0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4、除以上第2、3条情形外,近期公共传媒未发现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暂无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暂无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暂无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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