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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0-09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6号),定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7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李勇先生(持股38,066,490股,持股比例8.38%)送达的《关于提请增加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出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号)。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因此,鉴于公司股东李勇先生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述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大会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7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15楼证券办;邮编:51802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朱新武

  联系电话:0755-25798819

  传真号码:0755-25631878

  邮箱地址:964848592@qq.com

  备查文件:

  1、《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0”,投票简称为“爱迪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内容的相同)。

  2. 填妥并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内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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