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民智通”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9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就《关注函》涉及事项逐项核实,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公告显示,2020年7月6日,周治控股的四川盛邦受让了民创集团100%的股权,民创集团现为四川盛邦的全资子公司,四川盛邦对上述事实并不知情。请补充披露民创集团成为四川盛邦全资子公司的具体过程和背景、此次工商变更的申请人和实际执行人,以及周治、高赫男是否对此知情;请说明公司及四川盛邦下一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回复:公司就此事致函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了解相关情况,并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回函。
2020年7月6日,四川盛邦受让了民创集团100%的股权,民创集团现为四川盛邦的全资子公司。对于此次工商变更的具体过程和背景、申请人和执行人,四川盛邦、周治和高赫男均不知情。根据网络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知上述状况后,四川盛邦于2020年7月15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提取了工商档案,并委托广东众合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同日,就此事四川盛邦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报警(报警回执号:4403052020071517000710007)。
2020年7月20日,根据广东众合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粤众[2020]文鉴字第167号)结论,检材标称时间2020年7月6日《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深圳市民投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让方处“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印文、检材标称时间2020年7月6日《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西藏三利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处“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印文与委托方提供样本2020年7月17日成都成功印章有限公司《证明》印模处: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印文不是同一印章盖印形成。
取得鉴定结论后,四川盛邦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提交了“深圳市民投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2020年7月6日变更登记”和“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2020年7月6日变更登记”的举报材料,经核查,上述两项举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并分别取得立案告知书“深市监南立字[2020]0003509号”、“深市监南立字[2020]0003510号”。
公司和四川盛邦将继续密切关注公安机关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权机关关于此事项的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则及时披露。
2、公告显示,2020年5月、6月,魏翔将武汉创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深圳渤银控股有限公司40%股权和国矿昌隆(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请说明魏翔集中转让与周治共同投资公司相关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收购上市公司的安排有关;请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转让的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经营情况等信息。请律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该事项进行了核实,以下回复内容以律师意见为主:
一、武汉创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武汉创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创疆)、深圳渤银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渤银)和国矿昌隆(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矿昌隆)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魏翔投资、转让上述三家公司股权的原因
根据魏翔的说明,魏翔投资及转让上述三家公司股权的原因如下:
2016年国家公布光伏扶贫计划之后,魏翔入股武汉创疆、国矿昌隆,并拟通过与湖北省国资产业基金合作的方式参与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对湖北省部分贫困地区进行光伏项目投资开发。之后,魏翔及武汉创疆、国矿昌隆等相关方对拟采用的光伏技术、财务成本、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认为相关投资的可行性较低。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降低补贴、严控光伏电站规模。在此国家政策背景与市场环境下,魏翔入股武汉创疆、国矿昌隆之后,该两家公司并未实际开展经营、投资相关业务,武汉创疆的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国矿昌隆的实收资本为0元。
深圳渤银成立之初的目的是结合当时国内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在融资业务中信息存在不透明不充分的问题,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针对融资业务的在线信息交流与对接。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推行并促进融资业务电子化,魏翔及深圳渤银等相关方通过综合分析与考量,认为设立之初拟开发的业务与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业务相重叠且不具备竞争力,因此,深圳渤银后续没有实际开展业务运营,实收资本为0元。
由于入股后上述三家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不及预期,自2018年底开始,魏翔即考虑转让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权并着手寻找受让方。2020年5月,魏翔被提名为兴民智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考虑到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信息披露要求,魏翔对于自身的投资情况进行了梳理,其认为转让目前未实际经营且未来没有业务规划的公司的股权,更有利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清晰、准确地了解其经营管理及投资企业的实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上述股权受让方李珂、喻家盈的基本情况如下:
李珂,男,身份证号码420103199406******,住址武汉市江汉区****
喻家盈,女,身份证号码420104198805******,住址武汉市硚口区****
经魏翔确认,魏翔与上述股权受让方李珂、喻家盈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告显示,周治作为兴民智通的实际控制人,参加了民创集团在南京举办科技金融峰会暨产融发展论坛。请进一步说明周治是否以民创集团有关的身份出席论坛。
回复:公司就此事致函四川盛邦了解相关情况,并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回函。2019年1月,民创集团在南京举办科技金融峰会暨产融发展论坛,邀请了地方政府领导、著名经济学家、知名企业家等诸多嘉宾参与。四川盛邦已就此事向周治询问,截止目前尚未得到周治的回复。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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