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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登载于2020年7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了进一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0年7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张海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张乔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刘玉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王德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徐志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选举潘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审议《关于选举王忠年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审议《关于选举秦绪林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刘建   呼国功

  3、联系电话:(0535) 8881898    8842175;传真: (0535) 8881899

  4、邮政编码:265716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3

  2、投票简称:隆基投票

  3、填报表诀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有4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有3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持有的股份数×4,该投票权数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 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持有的股份数×3,该投票权数可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投票权数=持有的股份数×2,该投票权数可在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4、 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项议案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5、 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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