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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下转C126版)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0-09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迪尔”)于2020年7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6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现就问询函中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包括:一是年审会计师未能就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年审会计师未能对存货中委托加工物资7,900万元及委托代销商品32,300万元形成余额交易事项的商业实质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三是深圳市一帆珠宝云商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等人要求向其归还3,030.90万元,年审会计师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2019年末负债完整性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

  (1)详细说明就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已获得的审计证据及认定其不充分的具体依据。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爱迪尔 2019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10875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事项包括:一、我们未能就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我们未能对存货中委托加工物资7,900 万元及委托代销商品32,300 万元形成余额交易事项的商业实质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三、深圳市一帆珠宝云商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责任有限公司等人要求向其归还 3,030.90 万元,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 2019 年末负债完整性的影响。

  一、资产减值

  (一)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恰当性

  截至 2019 年末,爱迪尔公司对合并大盘珠宝形成的商誉累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9,730.24万元。我们未能就爱迪尔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商誉减值准备金额的恰当性。

  爱迪尔收购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责任有限公司51%股份,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商誉14,203.27万元。截至2019年末,爱迪尔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2019 年度商誉减值准备9,730.24万元。

  1、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结合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的实际经营以及对于市场的分析复核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以及在现金流量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

  (3)引入了估值专家协助复核了估值方法、模型和关键参数。

  (4)评价对于商誉减值测试的披露。

  2、获取的审计证据

  获取了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以及参数选取依据。

  (1)商誉减值的计提方法及资产组的确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则其差额即商誉减值,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时以收购的公司整体资产及业务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主要现金流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认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2)确定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及主要参数选取情况

  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及详细计算过程

  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采用收益法计算的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其中,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资产组可回收金额测算过程及主要参数选取情况具体如下:

  ①收益期

  公司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预测期为2020年-2024年,在此阶段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预测期从2025年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公司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②营业收入预测

  A.销售价格预测

  销售价格2019年及之前年度的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公司预测期销售单价参照2019年销售品类的平均单价保持不变。

  B.销售数量的预测

  公司销售数量2020年基于2019年各类别销售数量下降50%,2021年基于2020年各类别销售数量增长100%,2022年基于2021年各类别销售数量增长15%,2023年基于2022年各类别销售数量增长10%,2024年基于2023年各类别销售数量增长5%,2025年永续期以后保持2024年持平。

  ③毛利率、费用率、净利润率预测

  ④折现率

  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税前折现率为13.61%。

  3、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依据

  通过复核管理层商誉减值的主要参数的选取及关键指标的预测,未能取得充分的收入增长依据,无法判断预测期收入增长是否合理,因公司依据上述数据期末对大盘珠宝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金额,故我们无法判断爱迪尔 2019 年度计提大盘珠宝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是否恰当。

  (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爱迪尔采用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29,255.58万元,其中14,956.13万元,我们未能就其计提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计提依据。

  (5)以抽样方式函证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发生额,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取得的审计证据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取得了

  (1)管理层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访谈记录。

  (2)获取了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表,单项计提预计信用损失明细及依据,包括工商查询公司注销证明、通过法律诉讼手段催收应收账款的起诉书,法院判决书及律师回函、撤店门店系统截图、应收账款催款小组催收会议记录,出差催收行程单据证明文件。

  (3)取得应收账款回函及客户期后回款。

  3、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依据

  通过获取公司单项计提预计信用损失的依据,其中14,956.13万元未能取得预计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依据。

  二、存货委托加工物资中7,900万元,委托代销商品中32,300万元我们未能对其形成余额的交易事项商业实质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委托加工物资

  1、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委托加工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了解委外加工目的,加工完成周期及商业合理性。

  (2)检查委托加工业务合同,检查有关发料凭证、委托加工物资交接单据交接行程依据资料,加工费、运费结算凭证等。

  (3)检查加工完成物资的验收入库单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对公司委外加工被委托方进行独立函证。

  (5)对委托加工商走访并实施盘点程序。

  2、取得的审计证据

  (1)对管理层访谈记录

  (2)取得委托加工业务合同,原料发料出库单,双方结算加工费单据。

  (3)取得委外加工供应商回函。

  3、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依据

  (1)通过向公司管理层及业务相关负责人访谈了解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周期、物料发出内部控制、发出大量黄金的决策考虑,截至访谈之日委托加工物资尚未加工完成,并未取回原材料黄金的理由,未能合理解释。

  (2)通过检查委托加工物资出库单和物料签收单,未获取委托加工物资实物流转单据;未获取与访谈相吻合的实物交接行程单。

  (3)经检查委托加工合同,对加工费率商业合理性存疑。

  (4)未能对期末委托加工供应商进行访谈并实施监盘程序。

  综上,我们无法就截止2019年12月31日委托加工物资中7,900万元的交易事项商业实质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委托代销商品

  1、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委托代销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了解委托代销目的,商业合理性。

  (2)检查委托代销业务合同,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凭证、委托代销商品实物交接单据交接行程依据资料、运费结算凭证等。

  (3)对委托代销加盟商,经销商等进行独立函证。

  (4)对委托代销加盟商、经销商进行访谈并实施盘点程序。

  2、取得的审计证据

  (1)对管理层访谈记录

  (2)取得部分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代销商品出库单。

  (3)取得委托代销商品函证回函

  3、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依据

  (1)根据向管理层及业务相关负责人访谈了解委托代销商品的决策过程、了解期末委托代销商品余额较大原因,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经检查委托代销合同,借货期限一般超出合同约定借货期限,截止审计报告日,仍未还回,双方亦未结算代销清单。

  (3)我们对部分委托代销商品往来单位进行走访,未能实施委托代销商品存货盘点程序。

  综上,我们无法就截止2019年12月31日委托代销商品中 32,300万元的交易事项商业实质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深圳市一帆珠宝云商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责任有限公司等人要求向其归还3,030.90万元,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对爱迪尔公司2019年末负债完整性的影响。

  (一)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通过公开法律诉讼相关网站查询诉讼事项。

  2、向管理层、法务询问了解诉讼相关事项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取得的审计证据

  获取了公开法律诉讼网站查询2020年5月12日深圳市一帆珠宝云商有限公司对大盘珠宝、大盘珠宝股东苏衍茂及其配偶苏华清、爱迪尔珠宝及控股股东苏日明进行起诉。

  (三)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依据

  我们未取得诉讼相关资料,该诉讼可能涉及到负债未在账面体现。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对上述诉讼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爱迪尔2019年负债完整性的影响。

  (2)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相关规定,结合前述需要你们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的事项、对财务报表整体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账户或交易的重要性水平的评估情况及确定依据、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金额及性质,详细说明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是否重大、是否具有广泛性及出具保留意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情形,并提出充分的依据。

  会计师回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

  商誉减值9,730.24万元占爱迪尔资产总额2.15%;应收账款减值14,956.13万元占爱迪尔资产总额3.30%;委托加工物资7900万元及委托代销商品32,300.00万元合计占爱迪尔资产总额8.88%;一帆珠宝起诉大盘珠宝偿还借用的3030.90万元占爱迪尔负债总额1.60%。

  我们认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问题2、你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8.43亿元、18.77亿元和19.4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60亿元、0.28亿元、-3.00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0.40亿元、0.20亿元、-2.96亿元。

  (1)请说明你公司近年营业收入小幅增长,而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具体原因,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回复:

  公司2018年收入较2017年收入增加3,343.12万元亿,同时2018年产品毛利率比2017年也有所改善,因此公司的2018年毛利较2017年毛利增加10,196.54万元,但公司2018年由于财务费用较同期增加2,653.29万元,同时上海进口钻石的量大幅下降,导致2018年其他收益中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下降7094.22万元,因2017年收到山东世纪缘收购项目赔偿款2000万,同时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630万左右,因此营业外收入2017年较2018多2,626.62万元,2018年少数股东权益也较2017年增加1,400.44万元,因此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7年减少3,219.17万元,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7年减少1,914.34万元。

  2019年收入较2018年收入增加6,440.86万元,净利润却大幅下降,2019年的大额亏损主要系大额商誉减值和应收账款大额计提减值。具体如下:

  目前公司盈利能力的降低主要系并购步伐较快,导致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大幅增加(具体参考上表),由于近两年支付并购标的股东的现金金额较大,母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不理想,给公司的现流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又遇到融资环境的恶化,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但公司整体上一直有稳定的业务量,收入较稳中有升,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的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盈利能力的改善,已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整:(1)重塑管理团队,由业务经验更丰富的李勇担任董事长,由朱新武重新担任公司的董秘,新的管理团队主抓公司的业务开拓和费用控制。(2)公司特别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设专人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同时收紧了赊销政策。(3)公司加强预算管控,尤其是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进行了精细化管控。

  (2)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显著高于其他三个季度,但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显著低于其他三个季度。请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第四季度收入显著高于前三季度,主要系公司库存积压较为严重,公司年末低价集中处理了近3个亿的存货,因此导致第四季度公司收入显著增加。由于2019年期末计提大额应收账款减值25,551.77万元,同时期末计提商誉减值9,730.24万元,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显著低于前三季度。由于年末低价集中处理的存货公司尚未收到款项,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大幅下降。

  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33亿元,同比下降34.41%,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1.01亿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0.88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8.93亿元,同比增加67.23%。

  (1)请说明你公司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具体金额,受限制货币资金明细情况的披露是否准确,如否,请予以更正。

  回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44,656,949.68元。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年报财务附注中受限货币资金明细披露有误,经过核对后,公司现对受限资金明细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2)请梳理并列示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债务逾期情况、银行账户及资产冻结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一)债务逾期情况

  截至2020年7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具体情况如下表,最终金额以权利双方经和解、调解或法院判决确认的数额为准。

  上述逾期债务本金合计49,265.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89%;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7%。

  (二)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2020年7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1、成都鑫扬远通环境治理中心起诉公司(2019)川0193民初12593号

  原告成都鑫扬远通环境治理中心(以下简称“鑫扬远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蜀茂钻石的原股东。2018年5月11日,公司与鑫扬远通等签署《公司与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应当支付鑫扬远通1,665.17万元的现金对价。

  2020年3月11日,公司与鑫扬远通达成调解,要求公司按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川0193民初12593号履行还款责任。公司未按期支付股权收购款,鑫扬远通根据调解书申请冻结公司银行账户。

  除前述鑫扬远通案件外,上述涉及冻结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其他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22日、2020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号)、(公告编号:2020-048号);《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号)。

  截至2020年7月10日,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共开设银行账户160个,被冻结账户数量26个,占银行开户总数的16.25%。除被冻结的26个银行账户外,公司其余银行账户均正常使用,目前仍可通过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经营收支各类业务款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未受到影响。

  (三)股权冻结情况

  1、(2020)京02执284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爱迪尔金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执行人: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标的: 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

  冻结期限: 2020-05-06至2023-05-05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2020)京02执290号

  申请执行人:西藏爱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执行人: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标的: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

  冻结期限: 2020-04-29至2023-04-28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2020)粤0304执4675号

  申请执行人:谷帅

  被执行人: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标的: 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

  冻结期限: 2020-05-06至2023-05-05

  执行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上述股权冻结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号)、(公告编号:2020-048号)。

  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权存在司法拍卖的风险,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若上述股权被司法处置,则将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保持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尽快达成和解,妥善解决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公司目前存在逾期债务、资金链紧张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公司将积极探索融资渠道,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库存货品消耗、大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以缓解公司流动性资金压力。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4、报告期末,你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52亿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2.93亿元,计提比例为64.66%。

  (1)请列示上述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欠款余额、逾期情况、你公司已采取的催款措施、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期后回款情况等,以及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单项计提的明细

  单位:万元

  备注:1、满足其一全额计提坏账:(1)客户注销或是门店关闭且双方不再合作;(2)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基本未有任何回款,账龄在2年以上的,且多次催收无果;(3)客户发生财务危机,多次催收无果;(4)诉讼结果已出,无法收回款项。

  2、50%计提的标准:自2019年下半年基本未有任何回款,账龄在1-2年,且催收员反馈催收有一定的困难。

  3、20%、40%、80%计提的标准:在诉讼中,根据律师的专业建议,计提相应比例的坏账。

  公司自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已收紧赊销政策,同时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已安排专人管理。对已注销客户的应收账款及经过多次催收无效的客户的应收账款,公司后续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方式来催收。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按公允价值向第三方的销售业务,具有商业实质,同时上述交易在交易当时均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 ? ? ? ?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期后由于交易对方经营不善,导致公司销售回款难度大,公司处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类型款项进行了单项计提坏账。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上述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计提坏账准备的必要性与充分性以及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会计师回复:

  (一)、执行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计提依据。

  5、以抽样方式函证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发生额,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结合收入实质性检查:检查与应收账款及销售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

  (二)取得的审计证据

  1、取得应收账款函证回函,函证结果如下:

  2、取得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表及计提依据

  3、取得客户应收账款客户销售合同、收入确认客户签收资料

  (三)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可以确认,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损失中14,956.13万元,我们未能就其计提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问题5、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0.79亿元,同比增长154.98%。请结合相关预付款项具体交易情况,说明在你公司资金紧张情况下,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2019年末主要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的预付账款系根据购销合同的约定预付的购货款,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上述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一)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采购与付款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预付账款合同、银行流水、供应商销售出库单、公司期后到货采购入库单、发票等相关文件。

  3、实施函证程序,对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019年采购额进行函证。

  4、检查关联方信息,通过企查查等查询大额预付账款的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对部分供应商进行访谈。

  (二)、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会计师认为预付账款系根据购销合同的约定预付的购货款,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变相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形。

  问题6、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18.86亿元,同比增长82.49%,年报中解释主要是兼并收购千年珠宝和蜀茂钻石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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