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6月11日,公司与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大众”或“合资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投资”)签署了《关于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和大众中国投资拟向江淮大众进行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江淮大众系公司和大众中国投资各持股50%的合资公司,公司董事长安进、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董事副总经理佘才荣、副总经理李明系江淮大众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公司和大众中国投资本次向江淮大众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176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RCF4L9Q
股东: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50%);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
主要财务数据: 2019年末总资产171,984.43万元,净资产136,198.57万元;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828.63万元,实现净利润-36,404.6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向江淮大众增资1,284,908,578元,大众中国投资向江淮大众增资5,216,711,460元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增资交易依据江淮大众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并根据交割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作相应调整。2019年12月31日江淮大众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61,985,726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资公司拟发行,且大众中国投资和江淮股份拟分别认购合资公司新股权。大众中国投资拟认购代表合资公司等价于人民币4,516,711,460元注册资本的新股权(“VCIC的合资公司新股权”);江淮股份拟认购代表合资公司等价于人民币838,903,820元注册资本的新股权(“JAC的合资公司新股权”)。
2、大众中国投资和江淮股份分别完成对合资公司新股权的认购后,合资公司的总注册资本从人民币2,0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7,355,615,280元,大众中国投资和江淮股份持有合资公司股权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3、价格及价格调整
大众中国投资就VCIC的合资公司新股权应支付的对价等值于人民币5,216,711,460元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进行调整后的金额(“VCIC的合资公司新股权价格”)。如果交割审计报告中合资公司的净资产值大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中合资公司的净资产值,则大众中国投资应支付的金额应加上该等差额,反之则减去该等差额;
江淮股份就JAC的合资公司新股权应支付的对价等值于人民币1,284,908,578元(“JAC的合资公司新股权价格”)。
4、交割
本次交易的交割应在(i) 所有先决条件完成或按约定被豁免后第十(10)个营业日或(ii)2020年12月31日(以较晚之日为准)进行,本次交易应当与大众中国投资对江汽控股的投资交易的交割互为条件且同时交割。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公司和大众中国投资战略合作中的重要环节,本次增资有利于推进公司和大众中国投资的战略合作,有利于促进合资公司的发展。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安进、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董事副总经理佘才荣因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和大众中国投资向江淮大众增资有利于合资公司的发展,增资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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