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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刘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刘新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刘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2日

  附:刘新女士简历

  刘新,女,出生于1966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8年9月至1995年9月,在云南财经大学任教;1995年9月至今,任云南盘龙云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5月至今,任云南创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4年7月至今,任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云南创立农业董事长。

  刘新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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