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吴启权先生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改变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状态。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14.53%。
●公司董事长吴启权先生根据其2019年6月12日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0年5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17,998,833股。该增持计划完成后,其持有公司87,523,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028%。其中截至2020年3月1日,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621,1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76%。详见2020年5月22日《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启权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2,749,71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0976%到7.1030%。
2020年7月21日,公司接到董事长吴启权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21日,吴启权先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128,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增持股份情况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21日,吴启权先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128,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4%。
(三)本次增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
1、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情形。
2、本次增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吴启权先生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吴启权先生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具体详见2019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6)和2020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改变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状态。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14.53%。
(三)吴启权先生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吴启权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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