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0-05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7年7月6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正式成立。
2017年8月29日,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份52,682,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8%,购买均价为人民币7.4134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0,559,885.81元。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为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
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卖出粤泰股份1775万股、562万股、1702万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198.98万元,卖出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尚余12,292,936股。上述出售股份的金额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本金及利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7月6日到期。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7月6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7月7日、2017年8月30日、2019年1月5日、2019年4月30日、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上海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所持的剩余12,292,936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卖出均价为3.0523元/股,本次卖出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按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2,682,936股已全部出售并清算完毕,出售并清算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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