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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08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17年8月10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18年8月10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变,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18年8月10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19年8月10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变,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19年8月10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0年8月10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变,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于2020年8月10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0年8月10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1年8月10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变,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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