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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增发A股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暨股票复牌及可转债恢复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增发不超过49,871,023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已于2020年7月20日(T日)结束。

  2、根据2020年7月16日(T-2日)公布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A股股票网下发行公告》的相关条款规定,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售股票数量的通知。获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7月23日(T+3日)17:00前将其补缴余款划至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国金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缴付申购定金账户)。

  3、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博世科,股票代码:300422)自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世转债,债券代码:123010)恢复交易。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公开增发不超过49,871,0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79,999,997.49元(含发行费用)。

  根据网上、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本次发行除去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在保证网上通过“370422”申购代码进行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二者比例趋于一致。根据实际申购情况,网下投资者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63.767118%,网上投资者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63.767124%。

  二、申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网上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户数为9,475户,全部为有效申购;

  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的户数为3,774户,全部为有效申购;

  网下机构投资者有效申购共6户,全部为有效申购。

  符合规定的网上、网下有效申购统计结果如下:

  三、发行与配售结果

  1、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公司原股东通过网上“370422”优先认购部分,配售比例为100%,优先配售股数13,197,648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6.46%。

  2、网上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网上通过“370422”认购部分,配售比例为:63.767124%,配售股数:14,992,555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6%。

  3、网下发行的数量和配售结果

  网下投资者申购配售比例为63.767118%,配售股份为21,680,82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3.47%。

  所有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获配股数及应补缴款金额列示如下:

  注: 网下配售部分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产生的3股零股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投资者认购后的零股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四、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79,999,997.49元(含发行费用)。

  五、网下申购部分补缴款安排

  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获配机构投资者须在2020年7月23日(T+3)17:00以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缴纳的申购款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缴纳申购定金账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向联席主承销商邮箱ecm@gjzq.com.cn发送划款凭证,邮件确认电话:021-68826825、021-68826099。

  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博世科增发”+“投资者A股账户号码(深圳)”,如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博世科增发0123456789”。联席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证券账户号码是联席主承销商认定补缴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售股票数量及缴款(若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通知,获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补缴申购款。

  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20年7月23日(T+3日)17:00时之前补足申购款,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归联席主承销商所有,其所放弃部分的股票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六、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的股份无持有期限制。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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