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光大银行费率优惠活动。
一、优惠方式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0年7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基金(不含转换转入)以及通过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定投基金费率实行优惠政策,费率不设折扣限制。
2.适用基金的范围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光大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通过光大银行并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以及处于封闭期的基金。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4、如新增参加或退出基金申购及定投手续费率(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优惠的基金,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本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光大银行所有。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光大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光大银行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及费率优惠安排,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光大银行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http://www.cebbank.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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