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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51版)

  

  Jiangxi Hungpai New Material Co.,Ltd.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下转C5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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